笔趣阁 - 玄幻小说 - 女尊之渣女难为[快穿]在线阅读 - 第147章

第147章

    ??同是天涯沦落人,二掌柜本来也不愿意主动为难春兴班。可大掌柜催她好几次了,让她和戏班摊牌,她又能怎么办?

    ??二掌柜面带难色,红着脸也得说清楚:“哎,大妹子,这也没外人,我就直说,你别恼。”

    ??“您说。”

    ??“你这班子,戏码没问题,但是这做派……”

    ??王雁芙听了这话,电光火石之间一下全明白了,心里“咯噔”一声,脸色霎时铁青。

    ??二掌柜心里不落忍,只得豁出去老脸,闭着眼,咬着牙,还是把话挑明白了:

    ??“春兴班里尽是十几岁的小伙子,正当时的好年纪,可惜做派太严整了。镜儿胡同的风气,不兴这个。要留住客官上座,戏码可以不变,却得‘粉’着唱。放开些,才讨人喜欢。”

    ??所谓“粉”,是梨园行一直禁而不绝的下作风气。

    ??说开了,就是要伶人把戏里的事情,都往下三路上靠,要卖弄风情,扭捏作态地演。

    ??譬如演《玉堂春》,戏文还是原词,锣鼓点也不用变,只需要台上这位旦角,把那苦楚男囚的身份抛开,只考虑玉堂春做伎子时的情态,扭扭小腰,抛抛飞眼,和台下时不时地勾搭着……

    ??这种做派,行话就叫“粉着唱”。

    ??若只是唱粉戏,倒也算讨口饭吃的无奈之举。可是那粉戏,唱着唱着,难免成真。自古以来,伶人微贱,任谁想玩弄上一番,都是轻而易举的。

    ??从前,在梨园行里,伶人和倡伎一度是不分家的。

    ??到了如今,平州梨园的旦角,以陶大奶奶为首。她一向深恶痛绝粉戏和粉倡的风气,专门把一出妖娆放浪出了名的粉戏《醉酒》拿出来,改了不少身段,删减了不少词唱,化作雍容典雅的做派。

    ??虽然陶大奶奶的改戏新风获得了不少赞誉,可话说回来,平州城唱皮黄的,专工旦角的,没有一千也有八百,却只有一个陶大奶奶。

    ??那些懂得欣赏雅致情怀,为改戏叫好的人,也都是上层名流。而这里,镜儿胡同,是什么新风也吹不到的地界。

    ??王雁芙把徒弟当做儿郎,如今要她这般改戏,就是在提醒她,一入聚仙楼,春兴班以前挣出来的干净名声,就得撕毁了。

    ??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回住所的。也不挑灯,也不叫人,就在漆黑的屋子里呆呆坐了一整夜,无法可想。

    ??她心里的后悔,直把自己淹没了。

    ??“我不该苦留这戏班子,不该相信巩季筠这恶霸,不该把徒弟们的身契收回来啊……”

    ??“师傅,您怎么了?为难得这个模样?”

    ??阿光自打知道巩季筠有问题,这段时日分外上心,眼看师傅情绪不对,就赶紧去探问。

    ??王雁芙看着得意弟子,心里有苦说不出。

    ??阿光就发急了:“师傅!无论如何,您跟我说!巩季筠她难为您了?她到底要干什么?”

    ??他三番两次地问,王雁芙还是耐不住愤懑,说了个大概。

    ??阿光听了,嘴边“嗤”一声冷笑:“我还当她有什么连环计,谁知道就是这么个不疼不痒的馊主意!”

    ??“这怎么能算不疼不痒!”王雁芙心里一震,“为师教你们,是想让你们成名成角,做个正派的伶人。若只是为了一口饭吃,何必让你们学到今天这个地步!”

    ??“师傅,现如今,巩季筠拿这些下作的法子,把咱们挤得没有活路了。若她只是让咱们粉着唱戏的话,那确实不疼不痒啊,总比大家伸脖子瞪眼饿死在她手里强吧!”

    ??阿光从前是最听王雁芙的了,而且,他性子一向刚烈好强,从来不会说这样的话。王雁芙听他这通退堂鼓,简直不敢相信。

    ??“红鹃!你说的是什么话!”

    ??阿光自己却知道,他现在对周遭的看法已不大相同了。

    ??从前,他觉得自己沦落入底层来,就该更加守节操,清清白白地过这一辈子。现如今,他知道这世上有个戏神仙,借着巩季筠的手笔,在暗中随意捏造编排他的人生,让他所有的努力成了笑话。

    ??他就觉得不值。

    ??上次戏神仙说出“顾影”的名字,大约是顾影也在她的掌握之中。按着戏文的规则,旦角被辱没了清白之后,生角才会出场了。

    ??戏文的套路里,最好笑的是什么?

    ??同样是守着不归人,那倡伎出身的,反比良家的下场还要好些。

    ??譬如那倡伎出身的玉堂春,在北楼里等着王景隆,没有守住,被卖给了沈燕林。后来被勾了谋杀妻主的冤案,兜兜转转被王景隆亲手审了一番,就此平了冤枉,妻夫团圆。

    ??再譬如那丞相公子王宝钏,苦守寒窑,清贫度日整整一十八年。可等到薛平桂回来了,还得先怀疑他贪图富贵回了娘家,又怀疑他和旁人私通,不守夫道,说了多少下流话儿,百般试探于他。

    ??世情如此,人心如此,有什么必要守呢?

    ??阿光定了主意,双眼直望着王雁芙的眼睛:“师傅,咱们春兴班上下这么多口子人,这么多张嘴,若能唱粉戏就能活命,那就粉吧。”